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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憑證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及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修正規定
2021年05月31日 (一) 14:46

【轉知】教育部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憑證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及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修正規定,請查照。

  • 依教育部110年5月24日臺教高(二)字第1100071712號函辦理。
  • 「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原始憑證就地保存及查核實施要點」及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第玖點、第壹拾點修正規定(詳如附件)各1份,敬請公告周知
  • 旨揭申請相關事宜如有疑義,請逕洽國家發展委員會 鄧育奇先生,聯絡電話:02-23165621,電子信箱:dennise@ndc.gov.tw
活動承辦人
鄧育奇先生
Email
dennise@ndc.gov.tw
聯絡電話
02-231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