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創業申請流程
01
先期洽談
02
技術鑑價
教授創業團隊將上階段準備之資料送事務所進行鑑價,並支付相關鑑價報告費用。
*如未來擬進行技術作價入股,則鑑價報告基準日與公司技術作價日期不得相差逾三個月。
03
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審查
04
衍生新創事業專案委員會審查
05
簽訂回饋承諾書或撤案
06
教師提出兼職申請
07
公司與學校簽訂相關合約
公司與本校依據回饋承諾書條件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正式完成技術轉移程序。 公司與本校依據教師兼職申請簽呈內容簽訂產學合作人員兼職計畫合約書,正式完成教師兼職程序。
- 技術授權合約
- 產學合作人員兼職計畫合約書
08
進行技術股緩課
由產學運籌中心協助教授申請技術股緩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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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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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育成計畫專案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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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及經濟部價創計畫及萌芽計畫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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